VI · 魔法事故
雾月召唤事故
1847年的雾月召唤事故,起于一场得到地方权贵资助的异界生命召唤。项目缺乏独立安全审查,失控后使施术者、旁观者与城区遭受伤亡,留下长期残留污染。事故把研究的出资、主持、场地和批准责任一同带入争论,也促使原本各守师承的法师团体共同制定召唤防护办法。

学府与城区的伤害
雾月原是艾尔凡的魔法之都与魔力枢纽,旧学院、塔楼、图书馆、神庙和居民街区共同构成城市。这里持续吸引施术者研究和教学,贵族、教会与商人的资助也是学术活动的重要来源。1847年,资助下的召唤在缺少独立审查的情况下进行,损害从参与实验的人延伸到旁观者和城区,污染又在失控之后长期留存。
事故责任涉及施术者所在的学术机构、赞助者与地方司法。研究者掌握对象与术式知识,场地、供给和批准又由其他人参与决定;城区居民则直接承受受伤和污染的后果。此后的改革将这些参与者分别登记,使召唤的准备、观察、中止和善后各有明确承担者。
1851年的二十七项防御步骤
事故四年后,多地法师团体、学院与教会代表整理出《异界生命召唤二十七项防御步骤》。共同检查从辨认对象、限定目的和勘验场地开始,再确认通路的出发端、主副锚点与内外收容结构。召唤者需要说明对象的意志、能力、交流方式和契约条件,观察者也须受到声音、目光、梦境及认知影响方面的隔离保护。
实验进行时,监测者记录能源、锚点和环境变化,按事先约定的持续上限与中止阈值行动。主持召唤者与唯一安全官须由不同人担任,资助者无权撤销中止要求;主持者失能时,其他人能够启动断源装置。备用遣返、应急压制、疏散和医疗须在开通召唤之前安排。
对象离场以后,检查继续追踪其投影、寄生物与契约通路,随后隔离场地、人员、器物和记录,保存残留样本与事故档案。二十七项步骤由此把准备、实验和清理接成完整工作。各地施行方式有所差异,高昂费用与漫长审批也推动了一部分实验转入黑市。
重订大学与事故审理
1864年,雾月旧学院重订为拥有较大自治权的大学,设置比较魔法、残留鉴定与仪式安全教席。研究术式、辨认事故遗留和培养安全人员,从此成为稳定的专业工作。1888年,泰瑞主要城市开始要求高风险施术者登记执业,经复核的魔法残留鉴定也获得进入法院的资格。
今日雾月的重大事故由五席混合法庭审理,席位分别属于城市法官、大学安全教席、同行专家、元老院巡回法官和受影响城区代表。出资者、主持者、场地所有者及批准者各自说明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。城市约有二十五至五十名专门处理魔法事故和残留的人员,与塔卫、医护和工程人员共同承担应急工作。
资料说明
本条依下列设定卷册与旧稿整理。索引保留原文件名,便于核对版本。
- 02_总年表
- 03_魔法基本法
- 06_泰瑞格拉德共同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