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 · 高风险施法规范
召唤安全规程
1847年,雾月一场由地方权贵资助的异界生命召唤失控。实验缺乏独立安全审查,伤亡波及施术者、旁观者和城区,现场还留下长期污染。四年后,多地法师团体、学院与教会代表共同整理《异界生命召唤二十七项防御步骤》。它要求一场召唤在开始前就准备好如何收场,即使主持者已经无力继续。

先辨认召唤的风险
规程把无生命物、小股能量和已验证的无自主意志现象列为零级,适用通常实验规范。能力明确、可由单层结构收容的低智能生命列为一级;有智慧、能力未明,或可能反抗及影响精神的生命列为二级,需要专用场地、独立安全官与双重收容。
能够毁坏建筑或街区,造成传染、附身、污染与位面扩散的对象进入三级,由机构申请许可并接受国家或城市监督。具有城镇毁灭能力、自我复制能力、广域精神支配能力,或无法可靠遣返的对象列为四级,原则上禁止,例外限于主权级紧急授权。
第一至九项:对象、场地与通路
前五项依次确认对象、限定目的、初评风险、取得管辖许可并登记责任。名称、种类、已知能力和身份依据须写清,还要解释为何必须召唤生命,不能以信息、能量或替代物完成目的。主持者、出资者、场地所有者及最终责任人分别登记,批准权则按所在法域确定。
第六项勘验场地,核查地基、出口、附近人口、易燃物、旧残留和位面薄弱点。第七项筛查主持者、助手、安全官与记录员的资格及利益冲突;第八项校验真名,防止名称、符号、坐标或契约实际指向另一个存在;第九项确认出发端,验证通路所连的位面与具体区域。
第十至十六项:锚定、收容与交谈
第十、十一项分别设置主锚与独立副锚,主锚失效后,副锚仍须能够工作。第十二项建立收容外环,阻挡逃逸、冲击、热、毒和物质扩散;第十三项建立内环,隔绝魔法、位面、精神与灵魂影响。第十四项另作观察隔离,因为目光、声音、梦境与认知本身,也可能成为接触的通路。
第十五项约定谁能与对象交谈,哪些名称、承诺和信息不得透露。第十六项审查契约,查找隐藏对价、歧义、替代履行与自动续约,逐一核实交谈中形成的承诺。
第十七至二十四项:何时必须中止
第十七项限定通路能源与超限截断办法,第十八项限定持续时间及提前终止权。第十九项实时记录能量、锚点、精神和环境变化;第二十项预先规定必须无条件中止的征兆。这些阈值不能在实验进行中由资助者取消。
第二十一项准备断源装置,供其他人员在主持者失能后切断能量;第二十二项准备对象拒绝离开时的强制遣返;第二十三项安排收容破裂后的压制、拖延与疏散。第二十四项落实安全半径、撤离路线、医护,以及精神和灵魂伤害的救治。
第二十五至二十七项:离场与后续
第二十五项确认离场,检查本体、投影、寄生物和契约通路是否全部离开;第二十六项处理清理与隔离,确定场地、人员、器物及记录需要观察多久;最后一项完成归档,保存完整记录、残留样本、责任意见和后续禁令。
规程如何执行
有意志异界生命的召唤须逐项记录,低风险项目即使不适用,也要说明理由,不能悄悄略过。主持者不得兼任唯一安全官,机构级召唤至少留下两套分离记录。大学、同行组织、法院和教会可以分别掌握审批中的一部分,具体权力由各地法律安排。
各国执行方式不同,复杂审查增加了费用和等待时间,也形成垄断与寻租的机会。黑市召唤利用这些成本和辖区差异承接非法实验。严重违法者在某些法域面临流放异界的最高刑罚,具体定罪与执行由当地司法处理。
资料说明
本条依下列设定卷册与旧稿整理。索引保留原文件名,便于核对版本。
- 02_总年表
- 03_魔法基本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