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II · 港群共同议事机构
九印领主会
黑水河下游的蛇湾,长期由各城镇的统治者、商行和港务机构分别经营。近一个世纪形成的领主合作关系,到1926年以后发展出稳定的关税协调、共同护航与商事仲裁。九印领主会维系这些跨城事务,使货物、债务与仓单在各城之间流通;本地的法庭、税吏与卫队由各城自己的统治集团管理。

九枚印怎样分配
黑木镇、蛇咬镇和深水镇的统治集团各占两印,黑水港共同港务机构一印,其他中小城镇联合推举两印。至少七印出席方可议事;普通护航、仓储和市场事项须五印赞成,共同关税、港防、外国商事协约与大额借款须七印。三大镇在重大事项上需要联合港务机构或中小镇代表,才能凑足票数。
蛇湾在泰瑞元老院的地区席,由三个主要城镇每三年轮流推举,再取得王印确认。中小镇要求增加自己的代表权和联盟支出,尤其不满被排除在这个王都席位的轮值之外。老港主家族维护任官与轮值惯例,航运商行关心汇兑和保险,造船行会争取军船合同,小镇与劳动公社则要求改善码头就业、粮价和治安。
关税留下多少,交出多少
按共同税则征收的关税与港务收入,普通年份采用十份制:四份交王国中央,三份留给实际征收的城市,两份归联盟共同金库,余下一份专用于黑水港的疏浚、码头、仓储与防火。共同金库供养护航、灯塔、巡船和仲裁,城市留用部分则支付本地治安、街道和设施费用。
货物估价、转口认定与银币成色折算,直接决定每一方取得多少收入。中央指责蛇湾长期低估货值,港口则要求充分计算航道与码头的维护成本。白银贬值以后,航运和汇兑商行推动统一成色、称量,反对交易额附加税;老港主家族坚持本地港务分成,抵制中央直接任命港务官。
共同判决与海上的争端
蛇湾商事法庭处理合同、海损、仓单、船员工资与行会纠纷,以称量、成色、汇票、担保信誉和账簿作为证据。大宗货款可以经信用与文书结清,各城依1926年以来的仲裁网络互认判决。外国商人可以取得居留和诉讼资格,泰瑞公民身份另行核定。
月檀锚印法庭和莫斯埃斯商事庭认证的仓单、工资判决与保证金裁决,也通常得到蛇湾承认,抵触泰瑞全国禁运或公民法者除外。跨港扣押限定于具体债务与船旗。涉及外国主权、中央税份或全国禁运的案件,可上诉泰瑞之座;对外宣战、割地、战争同盟与政权承认归王国裁定。九印会办理港费、护航、救助及判决互认协约。
1985年末,折桅案将一艘蛇湾商船、月檀注册佣兵与莫斯埃斯融资商行牵入同案。九印会要求归还中立货物、交出佣兵指挥者并赔偿死伤,已经对数艘有关月檀船发出定向扣押令。船员证词、货账和可疑私掠文书转入锚印大庭,涉案各港正在等候裁决。
资料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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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6_泰瑞格拉德共同体
- 09_海上政治共同体